外国语学院关于教职工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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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加强我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教学管理水平和学术研究层次,学院鼓励教职工进一步研修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学院各方面工作发展的需要,经2009年7月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和公布本规定以规范我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与管理:
         一、我院所有教职工的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都必须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方能办理外出手续(包括寒、暑假期),任何个人或者集体私自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按照统筹规划、学以致用的原则,进修学习、参加会议的专业、课程内容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业务有直接的关系。
         三、原则上我院教职工每人每年进修学习或外出开会不超过两次,教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不超过四次。对于经常不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活动者,原则上不同意安排外出学习、开会。
         四、凡要求进修学习、参加会议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外国语学院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参加进修学习者需提供主办单位的通知书或录取函,参加学术会议者需提供参会全文论文、会议的正式邀请函或通知书。以上材料交到分管院领导处,由分管院领导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五、进修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经费资助遵循以下原则:
         1、凡承担的有各类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者,如参加的会议与在研的科研课题有直接关联,相关费用首先从课题费支出,不足部分学院给予适当支持;
         2、无科研课题者,参加国内进修学习和国内学术会议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将承担参会者往返火车硬卧车票、标准内住宿费用和不超过800元的会务费,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时,学院只承担200美元以内(含200美元)的会务费和国内的差旅费,不承担境外差旅费。
         六、申请者(集体)得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同意后必须履行相应的请假和调停课手续。
         七、回来后在一周内填写《外国语学院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汇报表》,上交学院教学科研科,同时根据学院要求履行规定的学术任务,持教学科研科出具的书面证明到院长处签字报账。
         八、参加进修学习期限一个学期以下者,进修学习结束后,至少为学院教师或学生开设一次讲座;进修期限一个学期以上者,进修学习结束后,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要能够为我院本科学生开设课程;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能够为我院研究生开设课程;参加学术会议者,回来后必须为全院教职工做一次有关讲座或汇报。
  凡会后不按照以上要求执行者,其外出开会期间所支出费用均不予以报销。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